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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检察院: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助推文明城市建设
http://wmf.fjsen.com 2020-08-10 11:47:01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康金山

文明风8月10日(通讯员郑弘楠)为塑造文明向上的城市氛围,提高居民的文明道德素质,助力全市居民文明交通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为抓手,以助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旨,自觉扛起创新社会治理水平的检察责任,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做法,通过举办危险驾驶罪公开听证会、涉案人员参与交通劝导社会服务、文明交通行为普法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文明交通环境的创建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立足检察职能,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办案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危险驾驶案件逐渐为普通刑事案件中占比较大的类案,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提升危险驾驶罪案件质效,创新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推进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有机衔接。加强同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以检察为主导、侦捕诉审衔接、多方协作参与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格局,实现了侦查(调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覆盖”。确定危险驾驶案件每周统一受案和送案时间,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节约司法资源,在做到依法惩戒犯罪的同时,也使公民对因自身不文明的行为的后果产生深刻的教育意义,减少不文明驾驶行为的发生。

二、助推社会治理,联合打造社会服务工作新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与芗城交警大队联合探索建立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机制,犯罪嫌疑人在自愿签署服务承诺书的前提下,并在交警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完成交通督导社会服务,犯罪嫌疑人是否按时、按量完成交通督导工作的情况作为我院在量刑时的参考因素。芗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创新自身“检察服务产品”助推社会治理,犯罪嫌疑人自愿通过从事社会服务体现了认罪具体化、悔罪行动化,自愿参与社会服务,并保证在两个月内完成5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该创新做法不仅对当事人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真正以身作则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更有利于助推文明城市的建设工作。

三、广纳各界意见,公开听证弘扬文明新风尚

近日,芗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院办理的两件涉企类危险驾驶案,在充分审查案件具体情况后,并结合疫情复工复产的特殊时间节点,考虑涉案嫌疑人系企业下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证据和情节以及其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表现,特邀多方代表,通过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的模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听取各方意见作为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参考依据。该创新工作不仅对涉罪人员起到惩戒和约束作用,更能对社会公众产生警醒、协调、教育作用。同时也能对区域内文明交通环境的创建积极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的形式回应群众新需求,进一步将文明驾驶的理念以“检察模式”广而告之。

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建设创建的第一印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文明交通,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倡导文明驾车、文明出行,抵制交通陋习,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快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建设。(芗城区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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