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26日讯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已步入关键期,沙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上率下、部门合力、全民参与,多方位把脉问诊城市“顽疾”,全面打响创城攻坚战。
设点安家,规范流摊经营
在不影响市容及交通,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沙县城监大队打造文化街入口处、华山市场、西山市场、一中、六中周边流动摊安置点5处,提供摊位66个,优先照顾下岗职工、特困户、残疾人等困难人群,引导流动摊贩入点规范经营,统一管理。同时,落实街长责任制,细化城区路段及区域责任人,实行错时整治及周末、节假日全天候巡查值守,重点对商铺宣讲《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劝导商铺出店经营行为893起,协助商铺清理出店商品,倡导商铺文明经营,落实“门前三包”。
重拳出击,严管文明行车
沙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和机动车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加大对国省干道、城区主要街道等重点路段、时段的路面巡逻检查力度,查处“一盔一带”、无牌无证、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同时依托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平台,加强视频巡查,通过现场执法和监控抓拍的方式,精准快速打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六月份以来,共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256起、未系安全带85起、加装遮阳伞20余起、涉牌涉证87起,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沙县城监大队坚持对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不间断巡逻,纠正乱停放车辆485辆,暂扣僵尸车4辆,向沿街商铺经营者发放《沙县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告知单》503份,引导市民文明行车。
网格管控,推进”两违“治理
“两违”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沙县落实县、乡、村三级网格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城管、手机执法、卫片遥感监测等手段,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实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截至目前,沙县共查处违法建设行为36起,下发“两违”整改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137份,啃下突击抢建、顶风抢建等“两违”硬骨头3处。同时,开展县领导、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现场指挥大型拆违活动9次,拆除违建面积5.27万平方米,违法占地面积5.11万平方米。受理投诉举报83件,已反馈83件,办结率100%,有效遏制新增“两违”。
双管齐下,引导文明行为
一方面,沙县创城办联合城监大队、交警大队利用“今日沙县”App“随手拍”栏目曝光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目前累计曝光市民不文明行为174期,有效遏制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培养广大市民逐步形成文明习惯。另一方面,沙县文明办拟定出台《关于鼓励倡导国家公职人员争当文明行为规范表率的通知》、《沙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记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将文明奖与个人文明行为、单位文明创建相挂钩,奖惩结合,引导市民文明行为。(沙县文明办综合沙县城监大队、沙县交警大队、沙县融媒体中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