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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禁燃限放树新风 移风易俗倡文明
http://wmf.fjsen.com 2020-06-12 16:49:07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叶伏国
蕉城公安上门宣传管理规定。 阮巧芬摄

4月30日,宁德市政府印发《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宁政〔2020〕7号),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发布一个月过去,相关规定落地执行如何?市民新规执行持有怎样的态度?是否还要进行优化?记者进行了走访。

部门:动真格查处多起违规案件

按照规定,公安部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规出台后,对公安部门执法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依据。为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面助力创城活动,蕉城、东侨公安部门发挥连续作战精神,秉着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的原则,有力的推动新规的落地。

5月18日,市公安局蕉城分局蕉南派出所就开出了我市《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施行后的第一张罚单。市公安局东侨分局西陂塘派出所、公安局蕉城分局蕉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等又连续查处了10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行为人都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为了强化源头原理,蕉城公安协助应急局做好源头管控工作,对蕉城中心城区“禁限放”区域内的长期零售网点采取“关转停”措施,最大程度限制市民在禁限放时间、区域随意购买烟花爆竹问题。采取创造性措施全面清理长期零售网点,逐步取消“禁限放”区内原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引导调整经营方向。还按照“严格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蕉城辖区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农历腊月二十一至次年正月十五)布设数量不得超过3个。同时对辖区内小超市、商场、门店等进行清查,全面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存放点。

市民:移风易俗势在必行

“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古老的传统,但是随着城市化发展和人们意识的提高转变,对这项“传统”进行与时俱进的改变,成为一种趋势。规定执行后,查处的多起案件基本上都是乔迁嫁娶等一些好事,结果因为违规燃放爆竹,将“好事”成了“坏事”,被处罚者皆表示下不为例。

被公安部门罚款的陈先生说:“办好事就是为了开心,遵守规定是开心的前提。今后也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还要劝说周边的亲朋好友,改了燃放烟花爆竹这不良习俗。”

“虽然还是有很多人难改旧传统,但是也有越来越多的接受‘安静’办喜事的方式。亲朋好友聚一聚也挺好的。不一定要弄个震天响,还遭很多人吐槽。”市民蔡女士说。

相比以往投诉无门,效果不佳的问题,市民表示规定出台后得到很大的改观。市民朱先生说:“旧习难改,仅仅靠宣传自觉是不够的,就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最近在新闻上看到公安部门查处了多起,做得好。平时一到‘大日子’,真是整夜整夜没法睡觉,主要小孩子睡不着。”

规定突出“严格治理、宣传引导、尊重民俗”原则,也得到市民的认可。市民林先生说:“规定也不是完全禁止燃放,而是对其时间、区域进行了限制,挺人性化的。既考虑到风俗,又能减少噪音、环境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查处,一些市民也提出了要求。“希望不要搞一阵风,能坚持查处,确保新风气和新时尚能树立起来,保护城市环境。”(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阮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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