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首页 > 地方巡礼 > 三明 > 永安市
永安国有林场:发展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林场
http://wmf.fjsen.com 2020-06-11 10:20:52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康金山

文明风6月11日讯(通讯员郑丽萍 朱丹宇 林馨怡 魏兴谷 黄和顺)5月18日,初夏的早晨,微雨。48岁的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黄胜利踏上泥泞山路,又开始了每天的巡山护林工作。移动护林巡护终端显示,一大早他在福建省永安国有林场经营区徒步近8公里。

“这些年,注重保护生态,突出珍贵树种造林,调整树种结构,林分质量精准提升。”在这位老护林员眼里,林场早已告别开荒种树的年代,走上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近年来,福建省永安国有林场坚持“森林永安、服务燕城、顺势而为、持续发展”十六字方针发展理念,以保护生态为先,保障民生为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功趟出一条图强向上的科学发展之路。

前仆后继绘青山。“推动林场发展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福建省永安国有林场场长魏永平,说出了林场改革发展的新路径。

破题开路——变革,持续发展

永安国有林场,始建于曾经的秃岭荒山之上。

上世纪50年代初期,全省掀起大办林场的热潮。一支支林业大军挺进江河两岸、水库周边、风沙前线等生态脆弱区,吹响“大干三年,绿化荒山”的号角。1956年,一支“绿色军团”挺进永安,支援山区林场建设,同年10月,永安县东坡林场正式成立(现永安国有林场前身)。实行“省办、专管、县监督”的管理体制,主要任务就是植树造林、荒山绿化。

黄怀德,就是这支大军中的一员,曾任永安国有林场计财科科长。

1958年,26岁的黄怀德在惠安县梅庄乡任团委书记,为响应党的号召支援山区建设,他和来自南安、仙游等地近300人的林业大军来到永安,从此扎根林区。

从劈草、炼山、挖穴、整地到采种育苗、植树造林,黄怀德和工友们攻下一个又一个山头,给荒山秃岭披上了绿色的盛装。从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这支“绿色军团”完成造林近5万亩。

“建场初期,大家住的是‘干打垒’、破庙、猪栏,吃的是咸菜、萝卜干,点的是煤油灯,方圆几百平方公里,只有一辆破旧马车做交通工具。”父亲生前诉说的当时集体劳动场景,黄和顺不敢忘记。

现任永安国有林场工会副主席的黄和顺,是黄怀德的小儿子。1985年,黄和顺高中毕业后也到林场工作,成为一名营林生产队的工人。

“父亲是闽南人,不适应山区寒冷的天气,冬天总是很难熬的,工人们在山上劳作,有些地方路不通,过河送饭都需要艄公帮忙。”谈起老一辈林场人的那段峥嵘岁月,“林二代”黄和顺深有感触。

子承父业,一家两代人,共同见证了林场的岁月变迁。

建场后,近半个世纪过去,虽然在绿化土地、改善生态、木材生产、科技示范等领域立下功劳,永安国有林场和全省其他国有林场一样,也面临身份不明确、发展方式单一、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难题。

从“砍树经济”到多元经营,从打破“林场机关化、工人干部化”到改变“不工不农、不事不企”的困境,从承担种质资源科研到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等公益事业,永安国有林场通过自我革新、自我突破、自我超越,让改革的成效不断凸显。

工作35年,黄和顺亲历了林场的一次次变革:1992年实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1998年进行定岗定员转岗分流机构改革;2002年起,盘活资产,进行多元化经营;2010年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定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定编、定岗……如今,如何创新管理与经营机制,林场仍在探索前行。

“保障工资待遇、提高职工福利,让我们工作更加安心。”其中深化人事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留给黄和顺的印象最深,每一次变革都让他和同事吃了一颗“定心丸”。

走过一个甲子,永安国有林场已顺利完成改革任务,目前拥有经营总面积6.1万亩,林地面积5.5万亩,森林总蓄积量80.7万立方米,平均林分蓄积量16平方米/亩,年均收入超千万元。

服务大局——担当,积极作为

永安国有林场积极加强城区一重山森林景观的保护和改造,图为将军山公园步道。(来源:永安市融媒体中心)

走进福建省永安国有林场管理的山林,枝繁叶茂,绿意涌动。副场长陈洪坤看到昔日的荒山野岭,如今已是郁郁葱葱的树林,成就感油然而生。

1992年,陈洪坤从福溪采育场调到林场工作,28年过去,在他看来,林场回归生态本位后,“保民生”是林场改革发展的另一条底线。

“所谓的保民生,就是要从大局出发服务社会发展,最终的落脚点还是为当地百姓谋福利。”陈洪坤说。

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是永安新增长区域战役重点项目,2008年,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园区用地问题,省林业厅专门开了一个协调会,最终决定免征这个项目的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合计3000多万元。永安国有林场从大局出发,决定免征1073亩林地的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汽车工业园区建设。

这项没人做过的工作,落到了陈洪坤头上,由他负责办理林地征占相关手续。“将林地免费赠送出去,这在全省也是头一回,当时我们也十分迷茫,不知政策是否行得通,手续又该如何办理?”

经过一年多的跟踪和对接服务,这块土地终于成功交付,让陈洪坤至今记忆深刻。

这是永安国有林场服务当地社会发展的一个实例。近年来,随着永安市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扩大,林场被征占用的林地日益增多。然而,林地是林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林地被征占用,林场如何在生存发展与服务大局中寻得利益的平衡?

“要转变工作思路,从林地资源常规管理向服务地方项目建设转变,从大局出发,主动站位、主动融入、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与市政府达成共识,合作开发部分林地,参与收益分成,使林场与社会发展实现‘双赢’。”魏永平说。

永安国有林场有位有为,成功破解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难题,成为地方发展的助推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征占用地近1000亩,永安竹天下文化旅游产业园征占用地1350多亩……自2006年以来,永安国有林场共被征占用林地面积达9116.325亩。

永安国有林场具有其特殊性,地处城郊,是一个“城市型”林场,其中3个工区地处城市周围,林地面积4.7万多亩,占全场林地面积77%以上。随着居民对人居环境的需求越来越高,2013年,永安市提出建设森林永安,加强城区一重山森林景观的保护和改造,成为林场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在永安市区的将军山公园里,市民穿梭在景色迷人、绿树成荫的道路两旁,这是大家饭后散步和休闲的好去处。

“几年前,将位于永安城区周围1万多亩的山场规划为森林公园,这里的林分长势良好,能为居民生活提供森林景观资源和良好的休闲环境。”陈洪坤说,“将军山公园划入位于城市中心的商品林约350亩,林木价值约1000万元。”

永安国有林场还为途经市区的3条高速公路、一条国道、一条省道、一条铁路、两条高铁及沙溪河两岸提供绿化近1万亩。

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地方公益事业,历年来,永安国有林场共返还村林价款557.6万元,为乡村道路建设、教育事业、扶贫挂包村提供资金413.68万元,同时,生产经营为当地农民提供生产劳务和就业机会,每年增加农民收入约200万元……林场服务发展不止步。

“一城山水满山树”。以大山为依托,永安国有林场活念生态经,托举绿色梦,在构筑美丽的生态家园路上越走越远。

乘势而为——创新,锐意进取

黄德龙夫妇是场里令人羡慕的一对,不仅因为夫妻俩情比金坚,更因为两人都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各自领域颇有建树,默默为林业奉献一生。

1999年,永安国有林场参与福建柏良种选育试验研究项目,从省林科院引入福建柏天然林和人工林,共129株优树种子进行分系育苗。黄德龙夫妇负责此科研项目,由此开始了与福建柏的情缘。

福建柏是我国南方特有珍稀濒危植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济价值与杉木媲美。但它既不像杉木对地力有高要求,也没有马尾松有感染松材线虫病的困扰,对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

经过21年的选育,他们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这批优树种子成功实现单株立木材积遗传增益20.93%~68.07%,无论生长周期还是树高,都远远超出其他单株。这让夫妻俩喜出望外。

最终,黄德龙夫妇参与的这一系列项目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8年12月,他们培育的成果还被审定为福建省林木良种。

在永安国有林场还有很多“黄德龙”的身影,正是有了这些科技人员的不懈努力,林场在科技兴林、培育资源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专业技术人员共撰写各类论文40余篇,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5项。现阶段,正在参与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福建柏良种及培育技术推广示范》、三明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马尾松种质评价及速生、高产脂良种选育》并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独立承担三明市林业局科研试验项目《杉木人工林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研究》《石墨烯对杉木不同林分增效施肥的研究》。

森林经营周期长,若是杉木至少需要26年轮伐期才能看到收益,如何让远期收益提前变现,一直是林业部门探索的方向。

近年来,永安国有林场坚持 “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的办场方针,积极探索“国有林场+农户”“国有林场+乡村”的经营模式。通过创新林业经营模式,加强了森林集约经营,提升了森林质量,实现了村财、林农增收,林场森林资源增加、经营收益提高的双赢效果。

“这实际上就是由林场进行集约化管理。”魏永平说。林场创新采取受让经营、合作造林、合作经营3种模式,推行“所有权不变、经营权合作、收益权共享”,林农只需提供采伐迹地或与林场合作经营,后续的抚育、管护、采伐等工作全部由林场负责,收益可以每年预付也可以采伐时分成。

去年,为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促进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三明市开始试行“林票制”改革。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共同投资造林或合作经营,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控股经营,并根据对方所需投入资金比例制发林票,林农所持林票可以进行交易、质押、兑现。

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对制发的林票进行兜底保证,一代林采伐结束时,每亩林地出材量不能少于10平方米,远大于全市集体林经营水平。同时,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必须兜底回购林票,无条件、随时兑现林票面值,并支付利息。

面对这场改革,永安国有林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顺势而为,率先在永安市推行“林票制”改革,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新的林业经营模式和林票制有效盘活林农手中的森林资产,解决了资金、技术、管理问题,充分发挥了国有林场的优势。”魏永平介绍,目前林场创新经营模式面积合计9465亩,林票制发面积449亩,金额达94万元。

一方面不断改革创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另一方面顺应发展趋势,走上既提高经营效益又促进林农增收的“双赢”之路,永安国有林场承载着绿色的光荣与梦想不断前行。

(来源:三明日报)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