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4+1”垃圾分类工作法 助力文明创建 马尾区委文明办供图
文明风6月8日(通讯员林永明)垃圾分类工作不仅与环境文明深切相关,更与人们的居住文明、行为文明、甚至思想道德文明息息相关。为更深入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四定”工作,提高马尾区整体分类准确率,马尾镇垃圾分类中心和城管局马尾中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活动,并坚持采取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4+1”工作法。截止5月,已实现30个小区、43个屋亭共14478户居民的宣传督导,马尾中队针对小区居民共开具个人罚单32份,罚款1600元。
“您好,现在是非定时投放时间,不能投放垃圾,请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投放。”5月31日下午15时,在华郡小区垃圾分类亭前一位执法队员正在对前来投放垃圾的居民进行劝导。“非定时时间前来投放的居民其实就分为两类,一类是分好类了,但忘记时间,提着就下来。第二类就是不想分类,趁着没有督导员的时候下来投放垃圾。”执法队员表示,针对第一类情况主要是告诉居民要提回去等到投放时间到了再下来。第二类情况会先对居民进行宣传,告诉他要先提回家分类完,再在规定时间里提下来。
“4+1”工作法,4为“登记”“入户”“劝导”“曝光”四个步骤,先对督导时间内前来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进行登记和宣传,然后根据登记的台账进行排查,对未在督导时间内前来投放的居民进行入户宣传,宣传结束后安排人员在分类屋亭进行错时蹲点劝导,同时利用分类屋亭的监控探头对不文明的投放行为进行曝光。1为“上门执法”,城管局马尾中队将从多个渠道采集证据,针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屡次劝导拒不整改的居民进行精准上门执法。“整个工作实行滚动作业,一个小区一个小区逐步推进,争取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做到宣传督导一个小区,就巩固一个小区,使小区居民错时投放率逐步下降,源头分类准确率逐步提升。”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经过一轮集中督导宣传后,小区误时投放的数量都有所减少,比例由开始的6.7%下降到2.2%,再继续跟进一段时间后随着居民正确投放意识的提升比例已经下降到1.3%。
下一阶段垃圾分类工作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在完成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执法的同时,加大对沿街店面和分类、收运企业执法的力度,继续督促分类企业和清运企业认真履行垃圾分类工作义务,警示和处罚相结合,保证全镇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有序地进行,为文明城市添彩。(马尾区委文明办 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