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5月27日(通讯员王琳)为扎实推进闽侯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改创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最好的状态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年度总评,闽侯县积极推动创城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用五大制度保障落实创城督查工作。
一是点评会制度。县文明委领导牵头每月召开创城点评会,听取各综合整治组工作汇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创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工作报告制度。各创城重点任务单位,每月定期向县创城办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县创城办及时汇总定期向县文明委领导汇报。三是督查通报制度。县创城办针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周印发督查整改情况通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跟踪督办。四是督查问责制度。对创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提出红黄牌警告和效能问责建议,由县文明委进行问效追责。五是督查考核制度。县委组织部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日常督查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奖优罚劣,推动责任落实。(闽侯文明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