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首页 > 地方巡礼 > 厦门 > 湖里区
湖里区委文明办、湖里区爱心办疫情期间实施五大“万千关爱”系列行动
http://wmf.fjsen.com 2020-04-10 16:41:43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康金山

文明风4月8日讯(通讯员陈敏)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湖里区委文明办、湖里区爱心办迅速行动,依托“爱心厦门”平台广泛开展战“疫”志愿服务,织密“线上+线下”疫情防控网,筑牢区、街道、社区、小区四级防疫阵地,推进疫情防控零死角全覆盖。

一是关爱千名结对帮扶人员。加强爱心救助,元旦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021人次,提供慰问物资91.27万元,为1076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等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14万元;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予以临时救助,发放特困人员供养92人21.02万元,低保金526户793人101.282万元;看望慰问援鄂、本地一线医护人员以及108名常驻机场分流点干部职工家庭,落实结对帮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拨出专款暖心慰问生产防护用品企业和环卫工人、物业员工等基层防疫人员,送去牛奶、碗装泡面等慰问品2670箱;推进“爱心屋”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确认选址,明确完成时限。

二是发动万名志愿服务者。发动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13000余名,组建成立358支小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动员65支巾帼志愿服务队、2500多名巾帼志愿者下沉全区876个疫控点;号召一线基层团组织纷纷成立“青年突击队”,投入小区、村改居社区等防疫一线。发动1100名教师志愿者参加各种防疫志愿服务,摸排师生信息12.79万条;鹭岛老兵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曙光救援队最早打响战“疫”,累计参与服务15天,出动363人次,服务时长40838个小时;联合辖区“爱恩”“至慧界”心理咨询等专业机构14名专业心理咨询志愿者,组建湖里区应对疫情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对各酒店集中隔离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共成功疏导心理咨询请求39起、主动致电居家隔离人员290余次。截至目前,全区累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约1.3万场,参与的志愿者总数为4.8万余人次。

三是包干十万家企业复工。2月4日起,发动全区干部职工与全区101066家注册企业逐一联系,进行复工防控排查,为全面安全复工打下坚实基础;2月20日起,全面实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特派员制度,开展“千名干部深入万家企业”活动,兑现社保补贴(差)、企业招工招才奖励1301.8万元,人才生活补贴528万元,企业稳岗补贴1943.85万元;在智联招聘空中双选会平台上线“厦门湖里区网络招聘会”,用足平台5万多名求职者资源,拓展招聘渠道,实现不见面招聘;推出“湖里区复工复产招募平台”,帮助解决企业临时用工问题,为企业成功匹配829位人才。目前,湖里辖区内1212家50人以上用工企业已复工1155家、复工率95.3%,返岗职工22.86万人、返岗率81.8%。

四是募集数百万爱心慈善捐赠。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汇聚成强大合力:鲁班源房屋营造有限公司成立志愿服务队,从公司储备物资中,拨出医用外科口罩,支援一线,并为防疫人员送去牛奶、罐头等慰问品;欣贺股份有限公司、新景地集团等纷纷慷慨解囊,倾力支持疫情防控;亿联网络有限公司为战“疫”一线人员提供视频会议、远程问诊、线上教育等免费远程视讯服务。截至3月26日,线上线下募集款物累计591.3万元,支持区有关单位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助力东乡防疫购车、定向转入湖北武汉市慈善总会抗“疫”资金、慰问疫情防控人员等计300.19万元;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爱心力量助力抗“疫”,踊跃捐款,截至3月26日,专项捐款计739641.51元。

五是传播千万次疫情防控声音。开展“爱心之城 有你真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吸引近100万人次关注,超过3000名网友直接参与话题讨论;收集整理抗“疫”故事汇编成《大爱战“疫”——“爱心厦门 疫情防控”湖里故事集》一书,为抗“疫”工作加油打气;创作《守望春天》《你就是除魔人》等书画、歌曲、绘画、影雕等文艺作品40余件,以“艺”战“疫”;制作疫情防控知识抖音短视频,全网播放量超过120万次;悬挂宣传标语11114条,张贴告示9万余张,LED滚动8105条,制作宣传栏7594个,发送倡议书、宣传单近38万份,通过1696个微信群推送相关信息4.6万余条、覆盖364万人,发送短信454万余条,各类新媒体端总点击量达1172.89万人次;采写报道在人民网、中国经济网、央视新闻等媒体同步转发,截至目前,区融媒体中心共在22家媒体报道防控疫情新闻484条,其中中央媒体采用35篇,省级以上媒体333条次,厦门日报60篇;“学习强国”刊用湖里区防控做法12条。(中共湖里区委文明办供稿)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