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首页 > 地方巡礼 > 漳州
漳州交警:凝聚“战疫”文明力量
http://wmf.fjsen.com 2020-03-19 14:39:16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康金山

文明风3月19日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开展以来,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精神文明教育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重要作用,立足部门职能,以抓宣传、重服务、强保障为抓手,全体民警、文职、辅警切实做到“用脑、用心、用劲”,主动作为、特事特办,把精神文明教育作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抓手,采取更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切实推动精神文明教育落到实处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引导,增强舆论宣传实效性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充分应用宣传“十大阵地”,严格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在各窗口单位利用LED屏及市区道路13面交通诱导屏不间断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程进行3次更新。同时“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卫生防疫、安全出行、复工复产注意事项等相关讯息,共有推文30余篇,“漳州交警”抖音平台推送短视频5条。结合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全方位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紧扣漳州本地交通安全风险研判,通过电视、广播及“两微一抖”等媒介警示曝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以返岗复工企业等为交通安全主题,针对复工复产返岗工人、农村群众等重点群体,开展“一案一警示” 等针对性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利用村居、社区防疫测温站人员队伍,把文明交通宣传内容有机结合到防疫宣传管理中。

深化创建,打造干净整洁环境

为有效防控疫情,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防护的通知》,组织清理环境卫生,第一时间为一线和窗口单位民警配备口罩等防护装备,严格落实个人身体情况、接触人员报告制度,明确支队工作人员、外来人员进入支队测体温、问来历、戴口罩,对办公区和周边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食堂实行分餐分时段就餐,鼓励打包分散用餐,设立垃圾分类专用垃圾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网上学习《公安民警辅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手册》、《在执法执勤中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构筑抵御疫情严密防线。

凝聚合力,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发扬志愿服务精神,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合理制定志愿服务排班表,交警支队机关6个党支部73名在职党员分别到瑞京、湖内、荣昌、官山村等社区(村)报到,积极参与排查登记、政策宣传、入户排查、服务保障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芗城、龙文、台商投资区、开发区四个直属交警大队党组织分别到挂钩社区开展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送上消毒液、口罩、自热米饭等防疫物资,最大程度上凝聚共驻共建、联防联控的合力。2月27日,交警支队积极组织开展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防控疫情”为主题的“工资一日捐”活动,全体民警、文职、职工、辅警踊跃参与,共募得捐款114215.7元。同时结合“学雷锋纪念日”,开展党员支持疫情防控志愿捐款活动,支队380名在职、离退休党员踊跃捐款,捐款金额共计30958元,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践行社会责任和担当,展现新时代公安交警人新形象。

立足行业,发挥文明实践作用

疫情期间,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为工作主线,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1日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参与全市60多个留验站的检疫工作,累计出动警力2.2万多人次,检查车辆138万多辆,检查人员238多万人,其中重点车辆380辆、重点人员2848人,发现体温异常人员43人,保障防疫人员运输应急物资、菜篮子927起。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期间,交警支队主动作为,立足部门职能,研究推出精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项工作举措,全力破解一系列影响和制约企业复工复产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3月2日,刘远市长在交警支队呈阅件《漳州交警十项举措精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上批示:“在企业复工复产的艰难时期、关键时期,各部门就应该这样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形成合力、共克时艰。”

选树典型,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疫情期间各地涌现出以 “警医夫妻”黄文强夫妇、“带药上岗”交警蔡桂泉、“三天黄背心、两天红马甲”的辅警周春辉等为代表的好人好事,还有各地群众为执勤民警辅警送温暖等暖心事迹,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部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优势,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公安民警子女开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征文活动,全力宣传漳州交警为人民服务的典型感人事迹,为抗击疫情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正能量。漳州公安交警相关的大量鲜活、典型的报道,被省、市等媒体平台采用和转载,提高了传播效率,促进精神文明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漳州文明网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