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首页 > 地方巡礼 > 漳州 > 芗城区
漳州芗城:坚守党媒使命担当 疫情宣传全力以赴
http://wmf.fjsen.com 2020-03-04 16:34:04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康金山

采编信息  芗城区委文明办供图

文明风3月4日讯(通讯员 刘钦赐)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芗城区融媒体中心把当前疫情防控的宣传舆情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紧贴舆情引导和宣传报道主题,紧急启动应急工作机制,为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阻击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党建优势”引领全面发挥。该中心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的统筹协调。全体采、编、播和制作人员发扬优良传统与实干作风,放弃假期休息,全员上岗,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新闻舆论宣传报道各项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党组织书记为队长,11名党员为队员的新闻宣传突击队,带头做好新闻舆论宣传采编播和制作各项工作。

此外,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结合社区工作需要,该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奔赴社区前沿,全力协助社区做好上门排查、宣传通告粘贴、小区人员出入管控、人员信息录入等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

该中心及时发现总结党员干部在“疫”线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以总结党员先进事迹为契机,撰写了《芗城区融媒体中心创新宣传形式 助力疫情防控》文章,并在东南网等媒体上刊载,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全媒体宣传全面开展。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闻媒体内容生产优势,调动全媒体传播矩阵,聚焦群众关注的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向人民群众传递讯息。

开设专栏。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中开设了“防控最前线”、“党员在一线”、“防‘疫’有我”、“ 同心战‘疫’”、“一手抓科学防控 一手抓复工复产保障”、“共同战‘疫’”、“暖心‘疫’线”、“党旗飘扬在‘疫’线”等栏目,动员安排全体记者全身心投入专栏采访报道,通过《芗城新闻》、《芗城乡讯报》、“芗城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芗城新闻网”等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多平台、多形式进行宣传。截止2月29日,区融媒体中心共编写防控疫情相关新闻稿件663篇(条),内容涵盖区了党政领导靠前指挥、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各项通告、疫情速报、党员和干部群众“疫”线冲锋众志成城抗疫情、物资供给、防疫知识以及防疫一线感人事迹等。其中,《芗城新闻》播出32期128条,《记者新观察》播出防疫专题片3集、送播漳州电视台《看漳州》防疫专题3期、制作了《金峰开发区企业复工须知》宣传片1部,“芗城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63条、点击量52万+次,“这里是芗城”抖音号录制相关短视频14个,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同时,创新宣传方式,用灯谜、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及推出文艺工作者用音乐、美术、朗诵、学生作文、书信、对联等原创作品和短视频、芗剧、闽南语广播等多种艺术形式,大力宣传防疫科普知识和注意事项。

“微”端发力、共同战“疫”。从1月下旬开始,芗城区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芗城新闻中心”在原来每日1推的基础上,增加到每日5推,实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各级相关会议精神、政策动态、疫情防控知识等,第一时间发布全区各级各部门在一线防控疫情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给出科学应对指导,获得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自2020年1月23日至2月29日,公众号共发布663篇报道,总阅读量达219万4650次;产生1篇“10万+”文章;在由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与清博指数联合出品的“漳州微信影响力指数榜”中,“芗城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凭借868.99的WCI指数位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三名,彰显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沟通 积极对外供稿。积极与中央和省、市级主流媒体沟通、协作,主动策划,大力发掘宣传辖区有关疫情防控的特色新闻、亮点新闻。截至2月29日,央级新媒体:人民网、新华网、新华社客户端APP、“学习强国”APP、新华财经网站等共推发稿件18篇(条),央级传统媒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中央电视台4套《海峡两岸》和《央视新闻》直播共播出电视新闻稿件4条;省级新媒体:福建日报APP、福建日报闽南网、东南网、等共推发稿件286篇(条),省级传统媒体:《福建新闻广播》《福建交通广播》《福建新闻联播》《福建卫视新闻》《福建经济新闻联播》《福建新闻》等广播电视共播出新闻稿件23条;市级新媒体:漳州新闻网共推发稿件677篇(条),市级传统媒体漳州电视台、漳州人民广播电台共播出55条。

值得一提的是,2月10日,欧洲相关华文媒体相继刊播了芗城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宣传信息《五大洲百名华人同唱<等待花开> 助力战“疫”》。(芗城区委文明办)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