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华网 2020年2月5日)
法律是实现国家公平正义的强制性手段,对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国家稳定需要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方合力。疫情防控面前,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对公民的约束:如不传谣、不造谣,不扰乱民心,不破坏社会秩序;不得随意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自身行为不得危害公共安全;不得干扰正常公务行为等。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我们看到了中国在这场疫情阻击战的责任、担当和作为。然而,这场疫情也暴露了国家在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和处理公共突发事件等方面存在法律空白;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我们痛心地看到个别企业和个人大发国难财、蛮力抗拒疫情防控等不法行为。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国家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具有现实意义,我们迫切需要日臻完善的法律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发展道路总不是一帆风顺,我们坚信,中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将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真正立法为民、执法为民;我们期待,广大人民能够投身到全民守法的行列中来,认真学习相应法律法规并践行法律规范,让法律树立起自己应有的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治理作用。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具有现实意义。疫情防控需要每个公民的自主、自觉,这是公民不容推脱的法定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我们呼吁:每个公民都应积极行动起来,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对自己,也对公众的负责,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中国浴火重生,焕发新活力,激发新动力。(厦门市文明办 杨翊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