忤逆不孝行为者列入信用“黑名单”应推广
http://wmf.fjsen.com 2019-09-05 10:23:22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康金山

针对目前农村不赡养老人的乱象,近日,笔者发现甘肃省东乡县就出台了这样的新规,忤逆不孝行为者,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即根据忤逆不孝情节,较为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被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作为反面典型公开向社会曝光,使其不得享受信贷、教育、就业、产业奖补等政策。由此可见,上了不赡养老人的“黑名单”,不仅丢人现眼,还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笔者认为,这个新规的运用当研而习之,广而学之。

毋庸赘述,善待老人,实乃中华民族之传统美德,既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又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赡养老人是一种责任与义务,反之则是伤天害理之举。一个人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孝敬,又谈何对别人诚实守信?对于不赡养老人的不孝子孙,不仅要上黑榜警示,让其受到社会舆论与良心的一致谴责;同时,又能形成熟人社会道德舆论之压力,从而引导子女改邪归正,给予年迈的老人更多物质和精神关怀。

需要指出的是,针对农村不赡养老人之乱象,当地政府尤其村民委员会应出面制定乡规民约,成立养老理事会,对哪些不孝子孙,当采取强硬措施,要求子女签订赡养老人协议,对人均收入达不到脱贫标准的贫困老人,子女至少要为老人补齐不足部分,村党支部监督执行。

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老人们当拿起我国现行法律的武器,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庭起诉,法官在查明事实后,根据当地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拒绝支付,经老人申请,法庭可以强制执行。对少数顽固不化、拒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子女,可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解决,千万别让孤独老人,年轻时流汗、年老了再流泪。(泉州市文明办 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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