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洪玲玲供图
近日,由市委文明办牵头举办的《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第三次座谈会在华侨大学法学院召开。
会上听取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华侨大学法学院有关部门单位对《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初稿)》起草过程中关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移风易俗特别规范、职责与实施、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的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泉州市推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非常必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落实,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和提升全国移风易俗工作试点市工作成效有着重大意义。会上,各部门单位对《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初稿)》拟订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讨,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完善充实法规,争取制定一个可操作性强、施行效果明显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讯员 洪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