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落实志愿行动“四个抓”。永安市各级文明单位,组织志愿者积极行动,一抓规范停车,宣传规范停车、文明停车,提醒、劝导车主特别是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划线车位停车、按顺位有序停车,协助清理线外停车、阻碍交通停车现象。
二抓道路整洁,志愿者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保持路段环境整洁、有序,道路平整、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污水冒漏;检查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清扫、清运,协助清除道路及道路两侧积存垃圾、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确保路段日常环境卫生整洁。
三抓经营有序。志愿者督促沿街门面、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巡视大街小巷是否有店外摊、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挂乱晒现象,协助督促完善各种公共设施功能建设、布局合理。
四抓交通畅通。协助整治道路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宣传劝阻过往市民闯红灯、逆行等不良出行习惯。
三是开展氛围营造“大宣传”。宣传活动围绕“文明关乎安全,规范在于习惯”主题展开。明确“提升城乡综合文明程度”目标,以增强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交通文明素质,瞄准重点路段、重点车型、重点群体,针对性开展规范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停车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共识,加强协同共治,倡导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为永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永安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坚持在“创城进行时”专栏集中报道“规范停车宣传月”活动,发挥正面引导、舆论监督的作用。市委文明办协调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文明礼仪、创城知识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宣传任务具体落实到各文明单位(校园),利用LED滚动视频、宣传栏、互联网等教育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首先“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车”,引导党员干部和职工和广大师生成为规范停车、文明出行的“宣传员”和“执行者”。同时,各级文明单位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以“创城挂包责任路段”为中心,开展规范停车、文明停车宣传劝导行动。提醒、劝导车主特别是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划线车位停车、按顺位有序停车,协助清理线外停车、阻碍交通停车现象。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是文明单位考核“动真格”。永安市把各级文明单位公私车辆违停记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年度考核扣分项目,对违停记录严重、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单位,将分别给予警告通报、降级参评、暂缓发放当年创城奖和文明奖的问责处分。
永安市委文明办、市城管局、市交警大队倡议广大驾驶员、市民车主自觉遵守“三要三不”,停车要停泊位内,遵守道德不越位;停车要按型分类,有序停放不违规;停放要单行纵队,向前看齐不追尾。以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增强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市交警大队对违反停车规定的,摩托车违停罚款20元;汽车违停罚款100元;汽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罚款150元记3分。
永安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的理念,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宗旨,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社会文明风尚。(永安市委文明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