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党政机关、学校先行先试。目前,师大文学院、农大、东部8号地、区政府机关大院、区城管局、仓前街道机关及临江街道机关等试点单位已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区级及各镇街、红星农场垃圾分类中心均已挂牌,机构架设基本到位。
二、干湿分类后端运输已全面筹备到位。目前,仓山区已设置12个湿垃圾专用机位,配置12部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为干、湿分类做好准备。
三、引入杭州、宁波模式。采取社区引领、物业主导、分类企业协助的模式,在小区内设置智能化分类投放箱、免费向居民提供二维码垃圾袋,引导群众自觉投放。定期开展活动,与党建结合起来,对于投放自觉的群众给予通报表扬,并发放小奖品进行鼓励;对于投放不自觉的群众,通过垃圾袋上的二维码进行追溯,由物业上门进行训导,继而采用锁门禁、通报城管部门介入执法的强制方式,把不自觉投放的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社区热心党员作用,通过义工的方式督导垃圾分类,全面树立“自觉分类为荣、不自觉分类为耻”的大众意识。
四、全力构建2个示范街道建设。一是邀请垃圾分类企业专业人员,就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地宣传进行系统化的交流。二是就街道进行垃圾分类全面宣传进行部署。三是建立街道办评比制度。对街道办垃圾分类评比胜出的科室颁发流动红旗,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开始全面入户宣传,分发宣传手册和《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倡议书》。五是邀请热心居民及志愿者参加“一日督导员”活动,对小区居民进行宣传、鼓动,营造“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5月1日起,仓山区采取“2+3”模式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指两类标准居住区。其中,临江街道、仓前街道等9个镇街为一类垃圾分类标准居住区;建新镇、城门镇等5个镇为二类垃圾分类标准居住区,逐步过渡到一类垃圾分类标准;3指学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含广场、公园)等非居住区三大类主体。同时,实行“2+3”五类分法,基于干湿二分、危害与否、体积大小、可否回收的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并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下一步,仓山区将以建立仓前街道、临江街道2个“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为抓手,通过垃圾分类进校园、社区、小区等宣传途径,仓山区致力于逐步提升居民参与率,促进生活垃圾分类自觉养成。同时,在宣传方式、宣传途径上持续发力,让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无孔不入”,深入街头巷尾,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造势。(仓山区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