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多部门设信用“红黑名单”
http://wmf.fjsen.com 2019-03-19 08:53:04 王颖达 来源:厦门文明网

一旦失信,企业将步步难行。目前,厦门市多个部门设立了信用“红黑名单”,一些部门更是针对细分类业务制定了管理办法和惩戒措施,并限制企业申报扶持政策、评奖资格。同时,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创造有利条件。

用地企业一旦失信

将受惩戒处处受限

2018年,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召集相关用地企业进行法规培训及诚信倡议书签约。用地违法失信行为包括不按照合同约定开、竣工,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违法出让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等。用地企业出现上述行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或由各执法部门开出的法律约定通知书,即被视为失信,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市国土房产局建立了联合奖惩机制,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行政许可流程和优先办证制证等措施给予奖励;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通过增加信用审查环节、通告法院执行、不予受理办理业务等措施对其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出现节能失信行为

不能参与评优评奖

2018年12月,厦门市经信局出台了《厦门市节能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

办法将节能失信行为分为提示级和警示级两个等级。其中,构成提示级节能失信行为共5项,包括未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未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或制定奖惩措施、未按规定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等;构成警示级节能失信行为共14项,包括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或生产工艺,生产企业未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

被纳入节能失信“黑名单”的单位,节能主管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诚信约谈,暂停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不予其参加评优评奖活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出现科研不端行为

取消资金兑现资格

近年来,厦门市加强科技领域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科研不端行为。目前,厦门科技领域已实现信用查询全覆盖,对信用不良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限制申报、取消资金兑现资格、暂缓拨付等措施。

2018年,市科技局在开展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认定、众创空间政策兑现、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化奖励金兑现等财政扶持政策实施过程中,共开展26批次信用查询,涉及企业3894家次,取消19家企业的资金兑现资格,涉及财政资金495.63万元。(厦门晚报 王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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