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24日讯
2005年,“开明、清明、文明”正式确定为三明精神
2005年1月,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重新提炼三明精神大讨论活动,当年5月11日,市委正式确定“开明、清明、文明”为三明精神。早在1987年1月,三明市委首次提出三明精神为“创造、团结、求知、务实”;1989年修改为“团结、拼搏、务实、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