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上坪乡“摆摊”宣传法制(蔡金恋摄)
文明风12月6日讯(通讯员 吴彩云/文 相关单位/图) 12月4日下午,在永安“市委大院”二楼的永安市委统战部,组织部机关及市工商联、市侨联、市台联、民主党派全体干部职工在部会议室进行宪法宣誓活动。市委统战部组织向宪法宣誓活动不负人民重托。这是永安市各级文明单位开展“12.4”宪法宣誓等法制宣传活动的“场景”之一。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从“市委大院”随即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铺开。以“法制”的力量,推进文明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
宪法日宣誓活动形式“统一"。文明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在“宪法日”里严肃聚集,在单位领导的带领下,面对党旗或国旗帜,握拳举臂,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仪式结束后,有的单位还组织了讨论活动,人人表达“即时心情”,大家表示要在新时代更要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崇宪法,努力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12月4日,三明市公路局永安分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面对国旗庄严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表达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工作学习中运用好宪法的决心。
法制日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各级文明单位结合实际进校园、到军营、入社区等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如:永安市人民法院联合永安市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设立法制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现场解惑答疑等方式,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同日,永安市人民法院还组织法官到驻永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法治宣传活动,为2018年退役士兵送去司法关怀,提供司法服务。
上坪乡位于“大山深处”,12月4日,乡妇联与文明办联合司法所开展多形式“国家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利用上坪墟日开展“摆摊”法制宣传活动。悬挂扫黑恶、禁毒品、反邪教、创建“六无”村居等宣传横幅,工作人员向村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年历画等法制宣传品500多份。并把宣传工作融入“周二住村日”,乡挂包村领导、干部在各自所挂包的村以发放宣传单、与村民交谈等方式进行进行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