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儿童的图书馆“长大”没?
http://wmf.fjsen.com 2018-08-09 10:09:01 来源:文明风

图书馆、电影院,类似的公共场所在面对儿童的闹嚷时,应把他们挡在门口,还他人以安宁?还是尊重儿童权利,保证人人共享公共资源?针对公共场所的“熊孩子”,是堵还是疏,最近这个话题就在互联网上引来热议。(8月6日中国新闻网)

公共图书馆将孩童“拒之门外”不是新鲜事,只是限制的年龄不同,14岁、13岁、12岁不等,理由不外乎“小孩太吵”,乍听起来貌似情有可原,其实恰恰说明图书馆自己没“长大”,跟小孩子耍脾气、使性子又有什么两样?

个别“熊孩子”大声喧哗、嬉闹,妨碍清静、有序的阅读氛围,给他人带来一定的困扰,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但一味图自己省事、省心,因此而划定一个年龄界线,把所有儿童都当成“熊孩子”,合理吗、公平吗、合适吗?答案显而易见。

极少数“熊孩子”公共场所不自觉,骚扰他人、影响秩序,很多声音提出要给孩子补“公共规则课”,这当然没有错也很有必要。但正如报道指出,《公共图书馆法》第34条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拒绝儿童入内的图书馆,遵守“公共规则”了没有?

图书馆是培养孩子阅读习惯、提供知识的场所,不仅孩子有权进入,而且应该创造条件鼓励他们进入。让孩子讲规矩、守秩序、懂礼貌是社会共同责任,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图书馆同样责无旁贷。可能出现的个别儿童嬉闹现象,恰恰考验图书馆的管理、服务水平和责任担当意识,简单地将其拒之门外,显然是不理性、不成熟、不负责任的做法。

爱玩爱闹是孩子的天性,甚至可以说,不少人都有个“熊孩子”的经历,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而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但拒绝、禁止解决不了问题,成人社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力所能及地给予教育、引导,才是要义所在。公共图书馆敞开大门欢迎“熊孩子”,并通过自己的管理、服务让他们不但在此获得知识营养,而且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岂不是更值得追求的服务境界?

图书馆的管理与服务走向成熟,不妨从接纳“熊孩子”做起,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的秩序文明构建同样也不例外。(泉州市文明办 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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