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17日讯(通讯员 许小雄)石狮市开始实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提升行动,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5个100%”,即施工围挡美化规范100%、安全立网张挂整齐100%、主要道路混凝土硬化100%、冲洗设施按要求设置100%、扬尘治理措施有效落实100%。至2019年底,石狮市中心市区在建工程优良项目标准达70%以上,工程施工示范点创建率达30%以上。这是日前石狮市出台的《石狮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
根据《方案》,从即日起,石狮市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六方面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围挡方面,除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或临时围挡施工可使用轻质围挡进行封闭施工外,主、次要道路两侧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必须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安全牢固、整洁美观的围挡;2019年,新开工项目的施工围挡必须全部符合规范要求,且在建工程所有围墙(围挡)上应设置不少于围墙(围挡)总面积30%的公益宣传广告,并保持围墙(围挡)的日常整洁美观。洗车设施方面,中心市区所有在建工程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台和三级沉淀池,在车辆冲洗处接通水管并配备足够压力和出水量的高压水枪。鼓励施工单位使用专业厂家生产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道路硬化方面,中心市区所有在建工程进出口及现场的主要道路100%进行混凝土硬化。防尘设施方面,占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在建工程,应至少配备1台移动式喷雾水炮,适时开启降尘;施工围挡、外脚手架上均要设置喷淋系统。安全立网方面,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安全立网张挂整齐严密且保持洁净。工程施工公示和监督牌方面,在建工程在进出口显眼位置设置统一规格的公示和监督牌,明示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建设业主、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等。
同时,石狮市还建立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巡查、奖优罚劣、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扣除、社会监督、协同协作等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市监管部门将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季度对辖区项目进行1次以上全覆盖监督巡查,对项目进行检查评分。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整治工作的工程项目进行责任追究。被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全面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除实施约束措施外,将分别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建造师、总监予以动态监管记分。同时,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扣除机制,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历次考评得分平均值在90分及以上(含本数)的,不予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历次考评得分平均值在90分以下(不含本数)的,按得分平均值拨付相应百分比的施工措施费。(中共石狮市委文明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