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德治+法治,让文明有礼与规范有序相互促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和滋养作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厦门市在文明创建中,一方面坚持以文化人,高度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激发“厦门人民爱厦门”的家园意识,让文明有礼在厦门蔚然成风;另一方面,强化依法治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难题,让规范有序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追求。
德治:一是引领核心价值。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创建的全领域,将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融于实践。厦门市教育部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确定为重点教育课题,在全国率先编写出涵盖小、初、高各年级36个学科154万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科教育指导纲要”,得到中宣部、教育部的充分肯定。二是构筑道德高地。完善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发现、宣传和激励帮扶机制,大力弘扬“好人文化”,形成“好人有好报,有德者有得”良好社会风尚。共涌现出5名全国道德模范,5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陈清洲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其微博账号获评“全国十大公职人员微博”。2017年12月14日,《光明日报》刊发文章《厦门:好人之城好事多》。青岛市民于先生看到该篇报道后,想起自己第一次到厦门旅游时遇到的好司机,有感而发,以《厦门:真正的好人之城》为题撰文点赞。三是培育奉献精神。以打造“志愿之城”为契机,推进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品牌化和常态化,培育乐于奉献的现代公民。把社区作为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场所,开展“平安铃行动”“温馨夕阳”谈心专线、助残“阳光行动”等620个经常性志愿服务项目。在商业大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建立100个志愿服务驿站。全市现有注册志愿者超60万名,3000多支志愿服务队伍常年开展倡导文明交通、文明旅游及其他专业服务等活动。志愿服务已成为厦门人的日常生活方式。
法治:一是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将依法治理的理念贯穿于文明创建的全过程,改进以往“运动式”整治的做法。创新城管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户外广告、流动摊贩、露天烧烤、不文明施工等专项整治。针对很多城市都存在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除正面宣传教育之外,2017年,我市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市政园林、公安交警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若干意见》,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大规模治理,削减共享单车数量三分之二,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二是实现文明法规“星星之火”到专题、精准发力的转变。在厦门市人大制定的现行99部地方法规中,涉及社会文明建设的达83部,但有些法规规定过于原则,有的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2017年,厦门市落实中央关于“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求,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重点整治9类不文明行为。该法规是全国首部促进社会文明的地方性法规。同时,还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全市推进垃圾分类护航。三是实现从单向宣传教育到教罚双管齐下的转变。厦门市一些单位从2000年开始就倡导践行“招招手,您先走”斑马线礼让活动,但近年来受车辆激增、城市道路条件等因素影响,机动车礼让程度和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差距。2017年5月开始,我市启动“文明礼让,从我做起”公交礼让斑马线示范行动,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了重点针对公交车司机的内部教育培训和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出台后,立即开展重点治理和执法宣传,截至去年底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13766起。目前,公交车、出租车礼让斑马线规范率已达到99%,私家车礼让也日益成为普遍现象,礼让斑马线成为厦门继公交车让座后又一道亮丽的城市文明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