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春县教育局下发《开展“书香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并实现全县三年“书香校园”全覆盖。
据悉,活动将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图书角、书香长廊等载体营造师生阅读氛围;加强学校开放的阅览室、阅读长廊、阅读苑、图书角等阅读场所建设,开展“图书交换日”、“图书漂流”、“献一本看百本”等活动,为方便学生时时阅读创造条件;开展“孩子家长”共读一本书活动,推进家庭阅读;学校不断完善阅览设备,充实学生读物,规范图书管理,充分向全体师生开放;有条件的学校要精心编写校报或校刊;义务教育学校每周安排一节阅读课,包括阅读指导课、阅读欣赏课、阅读交流课、读物推荐课等阅读课程,以培养学生的阅读技能、阅读习惯和阅读能力;积极推行师生共读、晨诵午读暮吟、“亲子悦读”、“我读我演”等活动,发动学生通过讲故事、朗诵、课本剧表演等形式,生动展示阅读所得所思,体验阅读的快乐,增强学生读书积极性,提升阅读效果。
《意见》指出,各校每年要办好一届校园读书节,每学期举办一次读书沙龙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读书征文活动,每学期办好一期以阅读为主题的黑板报(校报专刊、宣传栏或校园广播节目),语文教师每周上好一堂阅读课,师生每学期精读一本课外好书,每月泛读一本课外书,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阅读报告,每年开展一次读书摘抄笔记展示;各校可邀请名人作家到校开展各类阅读、励志等系列讲座活动,同时通过阅读考级、征文比赛等,定期开展“书香班级”、“书香家庭”、“书香少年”、“书香教师”、“阅读之星”等评选,积极创设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书香校园。
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该县教育局将把“书香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把“书香校园”建设和读书活动开展作为学校常规督查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促进书香校园建设常态化。(永春县教育局 吕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