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雄同志扎根山区法庭、艰苦的审判执行工作岗位19年来,“三进执行局、四下基层法庭”,坚持公正为民,心里始终装着百姓的利益,无论案件难易、工作量大小,都以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被群众称为“百姓法官”;他长期在公文包里放胃药,在边远山区爬山涉水、白天开庭、夜间送达,忍受胃病办结2500多件案件;他是个多面、全能的优秀法官,善于办结难案,无一上诉、无一投诉、无一信访,调撤率98.9%;他在工作之余,加班加点撰写调研、总结经验,被《人民司法》等国家级刊物采用50多篇;他在工作之中发挥调研能力,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办案责任改革工作,制定办案补贴管理办法被省法院转发全省交流推广;他总结出符合群众需求,将当地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的文化与司法原则结合起来,将著名的土楼楼名、楼形、内涵与典故等厚重的土楼传统文化,与司法过程中的办案理念、法律适用、调解原则、工作方式方法等司法元素相融合,形成独具特色的调解方法,成为全市司法特色亮点;他创建远程视频诉讼服务平台等“互联网+”的便民服务平台,成为全市司法为民措施之一。

他先是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发挥“国字”品牌效应,团结带领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围绕工作主目标主线,公正司法,取得99.34%服判息诉率,2017年又带出一个“国字”集体,所在的土楼法庭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荣获全省十佳法庭、全等9项省级荣誉,荣立集体二、三等功各一次。2017年6月2日,中共南靖县委作出开展向土楼法庭学习决定,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其所在集体土楼法庭学习,所带领的集体成为县里标杆。

其事迹经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国家媒体专版宣传,受到广大群众赞扬。被最高人民法庭授予 “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共福建省委评为“福建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十佳法官”、记二等功;被漳州中院先后记三等功三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南靖县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先后2次作出向黄志雄学习的决定。

责任编辑:康金山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