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借助社会力量联合帮教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http://wmf.fjsen.com 2017-12-28 09:59:46 来源:文明风

 台江区检察院赴华侨中学开展法制宣传

文明风12月28日讯(通讯员 程明)2013年以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群众高度关注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作为一项亮点进行积极探索。在台江区委政法委及综治办的大力支持下,倾力打造“检爱驿站”工作品牌,突出强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有效对接,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得到显著提升,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和当地党委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成为台江区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工作经验先后被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推广。该院也因此荣获福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好。

一、坚持“四化”,精心布局夯基础

一是载体科学化。与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鲲鹏中心”)合作,共同搭建“检爱驿站”协作平台,旨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青少年司法社工有序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并整合团区委、区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单位优势资源,着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二是队伍专业化。配备4名经过多岗锻炼的女干警(其中3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鲲鹏中心则抽调6名具有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经验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工,协同开展帮教。双方还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和社工岗位技能培训,促进提升帮教水平,增强帮教效果。三是制度规范化。相继出台《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规定》、《关于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和细化从批捕到起诉、从案前到案后、从办案到帮教各个环节中,青少年司法社工的具体工作流程,以及考核、培训、监督、奖惩办法等,使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高效运转。同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申请到每年1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社会化帮教工作,并纳入区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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