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随手扔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草坪等微小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这种举措不仅是对陋习的矫正,也是对文明的维护,只有处罚微小不文明,才有社会大文明。
很长时期以来,提及文明建设,很多人往往理解为一些高大上的治理,而忽视了对一些细小不文明行为的治理。这就导致一些人对文明的狭隘理解,对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草坪等行为不以为然,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文明设施日益完善、文明建设口号响亮,而一些微小的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文明。
社会的大文明来自于一点一滴的文明积累。在文明建设中,应该做到抓大不放小,在加强制度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应该加强细节治理,对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草坪这样的微小不文明行为不放松、不放纵,严格治理、严厉处罚,唯有抓好细枝末节,才有社会的大文明。
对于微小不文明行为,很多地方都出台治理规定,比如《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对这些细小的不文明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执法主体不一致等多种原因,导致这些处罚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这也导致一些人对微小不文明行为危害的不重视,甚至认为这些无伤大雅。殊不知,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文明建设没有大小之分,文明治理更应该注重细节,从小处抓起、从严惩处。昆明此次就是这样,对这些微小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不仅是对长期以来文明治理行为的一种纠偏,也是对法规的严格落实。不仅可以规范公众的行为,也是对公众思想的一种矫正。
文明需要每个人细心呵护,一点细微的瑕疵都可能导致文明蒙尘,一点细小的不文明行为都可能导致文明成果的破碎。不弃微小,方成大德,从细节抓起,从治理一些细微的不文明行为抓起,这样才能夯实文明根基,才能成就全社会的文明大厦。当然,作为公众也应该转变思想,自觉遵守文明准则,谨言慎行、改掉陋习,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长乐市委文明办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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