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出发——让涉罪的孩子回归人生轨道
http://wmf.fjsen.com 2017-12-11 17:30:17 来源:文明风

文明风12月11日讯(通讯员 孙逊萍、王灿阳)米色的墙壁上画着被风轻轻拂动的树叶,徐徐微风中,有只倦鸟归巢了。墙边摆着白色的桌子,绿色的椅子,小姝在这样温馨放松的环境中渐渐放下心理防线,向检察官吐露心声。“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如果没有遇到你们,不敢想象我以后的人生会过成什么样……”小姝庆幸地对检察官说。这场谈话在永春县检察院的心理疏导工作室进行。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永春县检察院于2013年建立了心理疏导工作室,由三名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年轻干警组成,并与永春县心理健康协会共建“永春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对父亲的记忆,已经剩下一个模糊的背影,只有看着他的照片才知道原来我父亲是这个模样。但冰冷的照片、凝固的微笑让我感到很陌生,父爱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也许我一生都不会得到答案了。”小姝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车祸去世了,这是她对父亲仅有的记忆。在父亲去世后,母亲也丢下小姝,改嫁了。从此,她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姝是个很要强的孩子,害怕别人因为她没有父母就看不起她,特别好面子,总是表现出一副我过得很好的样子,但内心却十分渴求关爱。

涉罪未成年人中,大多是父母离异、缺乏家庭教育、孩子缺少关爱,亲情教育是这类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的突破口。检察官从儿时回忆谈起,让小姝打开心结,最终决定交代实情。

在一次好友聚会中,由于好奇,小姝被引诱陷入吸毒的泥潭。“吸毒时我感觉到自己的幸福的,好像一切的烦恼都消失了,内心充实而满足”。开始吸毒后,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毒友”小伟,后面发展成男女朋友。他们在一起后,小伟常常到小姝的住处一起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值得庆幸的是小姝吸毒时间不长,尚未形成毒瘾。

为了起到更好的疏导效果,我们在受理案件时会委托司法机关进行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了解了这些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心理测试、心理干预及心理疏导方案。检察官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决定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介入,针对小姝的性格特点制定心理干预方案,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在永春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里,心理咨询师针对小姝家庭关爱缺失、虚荣、好面子、性格倔强的特点,利用不同的方式疏导。首先心理咨询师为小姝进行音乐理疗,缓解她因为犯罪导致的紧张、焦虑的情绪,释放心理压力;在沙盘体验室,通过让小姝随意摆放沙盘模型,洞察其内心世界,以修订帮教方案;在心理咨询室,承办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分别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对小姝进行心理疏导,解决心理问题;最后,心理咨询师还对小姝的监护人即姑姑和祖父进行家庭教育辅导,针对其家庭功能缺失制定了心理咨询方案,并对其监护人的教育方式提出科学建议。最终,小姝顺利走出这次犯罪带来的阴影,回归社会。

“像小姝这样心智未健全的未成年人,无论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还是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都会对他们产生巨大的心理影响,甚至是心理阴影。”未检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永春县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修复性救助。开展心理救助,是永春县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的一向内容,此外,该院还成立了“检察救助基金”,用于帮助无力继续就学、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涉罪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急需救治的未成年被害人。不仅如此,该院还与当地的爱心企业签订就业帮教协议,在该企业建立“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安排缺乏帮教条件的帮教对象到该企业接受帮教,实行技能救助,让其在回归社会时有一技之长。

“教育、感化、挽救一个人,其效果和意义远甚于单纯地办理多起未检案子”,这是未检办的检察官们共同的心声。“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让侵害远离未成年人”是永春未检办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该院将继续发挥未成年人修复性救助的工作方法,为折翼的孩子们重新插上飞翔的翅膀,飞向更高的远方。(永春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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