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2013〕11号)《福建省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闽文明委〔2017〕8号)精神,在自愿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基础上,经研究,拟推荐厦门大学等43所高校为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候选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我委思想政治工作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日至8日
联系电话:0591-87091437、87091476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1105室(邮编:350003)
附件
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高校候选名单
(43所)
1)厦门大学
2)华侨大学
3)福州大学
4)福建医科大学
5)福建中医药大学
6)集美大学
7)闽南师范大学
8)福建工程学院
9)厦门理工学院
10)泉州师范学院
11)闽江学院
12)莆田学院
13)三明学院
14)龙岩学院
15)武夷学院
16)福建警察学院
17)福建江夏学院
18)宁德师范学院
19)福建商学院
20)厦门医学院
21)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2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23)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6)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7)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8)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9)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30)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2)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3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35)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6)黎明职业大学
37)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8)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39)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40)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41)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42)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43)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卓志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