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文明单位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庆祝《志愿服务条例》实施
2017-12-01 15:52:06 来源:文明风
阳光志愿队文明交通宣传、劝导
文明风12月1日讯(通讯员黄志宏 赵洁 范良月 刘红 蔡红丽)为纪念《志愿服务条例》12月1日正式实施,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12月1日,建阳区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用践行志愿服务的实际行动纪念《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实施。
财政局“路长”志愿者纠正盲道违停
1日上午,各级文明单位承担文明城市“路长制”巡查职责的志愿者们早早就来到自己的巡查路段,开展文明劝导、秩序维护志愿服务,纠正各种不文明现象,及时向创城责任单位通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财政局、林业局、安监局、文体新局、烟草局、卫生监督所、建阳一中等区直机关单位的“路长”们一边履行巡查职责,一边开展劝导服务。卫计局与西门社区志愿者开展了“垃圾不落地·建阳更美丽”社区环境清洁、清理小区楼道小广告志愿服务活动,向小区群众宣传爱护环境、清洁家园的意义;阳光志愿服务队、水东小学的志愿者利用“阳光志愿服务驿站”服务阵地,在主要交通路口、红绿灯路口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向过往市民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倡导文明、安全出行理念,践行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承诺。志愿者们认为:《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为志愿服务提供法制保障,将进一步推动群众性志愿服务活动的健康发展。(南平市建阳区委文明办供稿)
水东小学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
卫计局志愿者清理小区楼道小广告
烟草局“路长”志愿者纠正乱停车
西门社区志愿者清洁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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