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侧记
2017-11-28 16:12:54 来源:三明日报
突出常态长效完善工作机制 “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关键在常态化、长效化。”市委文明办主任张建林如是说。 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把文明创建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新一轮创城工作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常年实行市(厅)级领导挂点联系市区共建片制度;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创城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创城工作;市创城指挥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督促落实创城工作任务。 工作出成效,关键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市直各部门和两区的责任范围、职能分工和目标要求,把创建指标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常态工作,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今年,我市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便民服务“马上就办”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城区、县城)、文明单位(行业)创建测评内容,纳入动态管理负面清单,细化测评要求,加大分值权重。 利用“定人、定时、定期、定量、定责、定方式”的“六定”工作法,对街道社区、主次干道、“五小行业”、医院、公园、网吧、公交站点、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常态督查。通过常态督查将日常发现的500多个问题各个击破,目前,95%以上的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而这得益于我市不断探索健全督促检查机制。 如今,在我市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四级”督查机制,一级督查由各单位对照测评体系每月自查、补齐短板;二级督查由各街道、乡镇对辖区两个月普查一次;三级督查由各县(市、区)文明办对辖区进行季度普查;四级督查由市委文明办对各县(市、区)半年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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