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获全国表彰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泉州市一批城市、村镇、单位、学校和先进个人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该市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
表彰大会上,泉州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获评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石狮市、晋江市首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石狮市灵秀镇、晋江市深沪镇运伙村等8个村镇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等10个单位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泉州第五中学等3所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泉州市泉港区连于妹获得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所有城市品牌中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每三年为一个测评周期,全方位对一个城市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科学系统考评。
自2015年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泉州着力加强“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建设,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委提出的“一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总要求和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总目标,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助推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此次,泉州在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之后,又摘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先进城市“国字号”招牌,石狮、晋江首次迈进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环泉州湾全国文明城市群初具规模。(本网记者林杰 王娇榕 通讯员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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