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奋斗,栉风沐雨;多年的发展,硕果累累。文明,成就了今日八闽最美的风景。
我省是全国最早进行综合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较早。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省委就确立了“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经济,越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通过推广三明市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拉开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的序幕。
30多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从不放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提出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精神文明建设也要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作出表率的工作方针,各地各级各部门各条战线积极作为,广大市民全力支持、热情参与,把“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全过程,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围绕中心大局,创建为民惠民
多年来,我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特别是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后,我们紧紧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把握大局大势大事,在围绕大局中体现担当,在服务大局中展示作为,在新时期坚持服务建设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福州新区。
2017年,我省修订精神文明建设各类操作手册,融入时代新的内容和要求,将文明城市创建打造的“八大环境”融入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全过程。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不仅是人人“仓廪实衣食足”的物质生活,还有“知礼节知荣辱”的社会风气。多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推动文明城市争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和示范区,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文化内涵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礼遇帮扶走在全国前列,志愿服务、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成效显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社会风气进一步改善,向善向上、诚信互助、科学理性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据不完全统计,仅武平县17个乡镇就精心制作完成了1.3万平方米的“道德文化墙”建设,建成38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
创建为民,人城共进。创建文明城市,我们更注重老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多年来,我省从改善民生和提高保障入手,督促各地着力加强环境卫生、公共交通等方面建设和管理,大力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成果。通过骑车徒步检查,听基层意见,问百姓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和创建盲点,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满意率和知晓率。以福州市为例,该市坚持将为民办实事与创文明城有机结合起来,2017年共为民办20个方面实事,包括实施公交服务便民工程、水系综合治理、菜篮子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等,不断提高市民参与创文明城的积极性。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创建实效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创新是文明创建的源头活水。随着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和着力点不断发生改变,我省始终将改革创新视为精神文明创建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并不断付诸实践。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暗访督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93个市、县(区)的环境卫生、窗口服务等实地动态考察,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安排、不定时、不定人的方式,进行实地暗访督查,形成网上反馈93份,帮助和推动各地整改提升,引导各地重平时、重长效。
建立结对帮建机制,积极发挥全国文明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福州市对口帮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福清市,厦门市对口帮建莆田市、龙岩市、武平县;漳州市对口帮建长泰县;泉州市对口帮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三明市对口帮建沙县、泰宁县。
建立公开曝光机制。在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上,对创建工作不力的责任主体和各类不文明现象给予曝光,健全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强化铁路、民航、银行、工商等领域征信信息运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违法、金融信用缺失、制假售假,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建立约谈退出机制。在暗访督查和集中明查的基础上,对在创建过程中出现成绩严重滑坡或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县、区文明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还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使文明创建逐步走上法治轨道。8月25日,厦门出台《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详细列出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九大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7月24日,三明市颁布《三明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对国家鼓励、社会认可的文明行为予以明确倡导,对法律法规已作出规范约束的领域予以重申强调,同时,将“满意在三明”“共建联创”等具有良好社会效应的经验做法,融入贯穿到《促进办法》中,用法律形式加以固化传承。
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创建活力
3月21日,省文明委在厦门召开“树文明新风·迎金砖宾客”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全省范围部署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志愿服务奉献行动、文明礼仪践行行动、马上就办高效行动和城乡环境整治行动,通过努力,在四海宾客和世界面前展示了福建文明、和谐、有序、友善的社会风尚。
厦门市持续拓展社区书院功能,培育居民共同精神,营造“厦门人爱厦门、文明创建我们都是主人”的浓厚氛围。
“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志愿服务,奉献福州。”福州市随处可见的“红马甲”构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掀起了一股深化志愿服务、共建有福之州的热潮,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明市不断增强“满意在三明”活动实效,提升文明创建内涵;泉州市持续深化公共生活好言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形成“创文明城、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漳州市深入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践行生态理念,切实打响“清新福建、花样漳州”品牌。
莆田市成立妈祖志愿服务总队,通过志愿者引导居民群众从自身做起,形成部门示范带动、社会力量热情参与的生动局面;龙岩市以红色文化为核心内容,大力打造老区文明创建亮丽名片。
石狮市着力开展“书香狮城、厚养薄葬、垃圾不落地”等十大“文明新风”行动,逐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晋江市着力开展“共创文明城、助力世中运、喜迎金砖客”主题活动,将文明城市创建与申办第十八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和迎厦门会晤有机结合,社会文明程度逐步提高;武平县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四城同创”,文明创建步入快速发展轨道;沙县组织开展“微文明·新沙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行动,全民参与创建的热情高涨。
善作善成,久久为功,文明城市创建,一届接一届,一棒接一棒。历史见证了一座座城市如何变得生态宜居、富裕文明,文明新风成为八闽城市最鲜明的城市特质;春风化雨,更多文明的种子正在八闽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责任编辑:陈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