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别报道> 硕果累累 > 正文
喜报:福建参评全国文明城市获评率100%
文明风11月17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表彰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和全国道德模范。记者从省委文明办了解到,我省在表彰大会中摘得多项荣誉,成绩喜人。其中,我省参评全国文明城市获评率100%。
我省参评的莆田、龙岩、石狮、武平、晋江、沙县等6个市、县全部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我省厦门市、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5个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福清市新厝镇等50个村镇、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等57个单位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闽清县梅城镇等63个村镇、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等125个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福建师范大学、泉州第五中学、厦门第一中学等14所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
泉州市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中,厦门市海沧区委文明办、莆田市关工委、南平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龙岩市教育局、宁德市机关幼儿园、平潭综合实验区志愿服务中心榜上有名。
宁德市古田县卓洋乡庄里村原党支部书记周炳耀,南平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武夷新区党工委书记廖俊波,龙岩市上杭县实验小学教师温金娥等3人分别获得见义勇为类、敬业奉献类和孝老爱亲类全国道德模范。此外,我省还有7人获得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责任编辑:卓志沐 |
相关新闻
- 2017-11-17中央文明委表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视频)
- 2017-11-17中央文明委表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 2017-11-17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和第四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2017-11-17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
- 2017-11-17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