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文明风11月17日讯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是落实医改政策的体系通过签约的方式,促进家庭医生与居民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有效、经济的健康管理模式。在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在简化就医程序,促进健康康复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前期摸排发现,由于残疾人身体的特殊性,或行动不便,或交流不便,残疾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知晓率不高。针对这一问题,仓山区残联会同区卫计局积极做好“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工作,通过打电话告知、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的进行宣传解释。同时,为了方便残疾人办理签约,11月17日,区残联、区卫计局组织下渡街道社会卫生服务中心来残疾人办证服务大厅集中为我区残疾人办理签约服务,活动前,区残联结合不同残疾人的特殊情况,挨个通知,确保我区每个残疾人都能收到活动同种,通过精心的准备组织,大部分残疾人高兴地、有序地在我会残疾人办证服务大厅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据了解,各类残疾人本着自愿原则,在工作地或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站自主选择家庭医生,凭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与家庭医生签订《协议书》。 残疾人在与家庭医生签订协议后,可享受家庭健康康复管理、基本公共卫生、健康康复咨询及康复用药和训练指导、上门服务、门诊预约或协助转诊等服务。(仓山区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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