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机关食堂举办特色菜肴选拔赛 规范节能行为,构建长效机制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完善体制和机制入手,不断规范节能行为,提高节能标准,激发节能活力。 注重规划引领。2016年初,就制定了“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划坚持政策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量化目标,对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措施等进行了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并注重与国家有关政策和同级节能专项规划的有序衔接。同时,还根据综合规划,指导和督促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制定年度节能计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切实增强了工作的有序性和计划性。 健全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全区各公共机构对执行情况的督查,对超出定额使用能源的单位,要求其作出说明,并责令整改。组织各公共机构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完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了《厦门市湖里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意见》《厦门市湖里区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办法》等10多项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耗统计、节能考核、节能监察、节能采购等制度体系。以制度促管理,从管理中提高能源利用效益,起到了良性循环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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