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制度保障:核心价值观培育融入制度强化
制度保障,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强化力量。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既需要教育教化、自我内化的作用力,又需要制度强化、行为固化的作用力,需要自律与他律、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项基本制度,融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将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用法律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形成弘扬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制度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这往往比反复的说教更起作用。因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制度安排与体制机制设计密不可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提供了制度依据。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当然,相对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更需要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既凝结中华传统价值观的精髓,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本质,又吸收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既成为国家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的灵魂,又以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作支撑,是核心价值观与现代法治之间制度博弈不可避免的难题。
当代中国正在从站起来、富起来迈向强起来。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铸魂工程”,是一项长期、复杂的“战略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者:戴木才,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教授、博导。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执政伦理研究”[项目批准号17AZX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康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