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出台规定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文明风9月27日讯(通讯员 林丽)为发挥全区党员、干部移风易俗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形成全区党风带民风、民风促党风的良好氛围,2017年9月出台了《晋安区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暂行规定》,明确可操办的事项,细化操办标准。
《规定》共十五条,明确了规定适用对象 、内容和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具体要求。按照《规定》,党员、干部如遇有婚丧喜庆事宜,按干部管理权限,应事先向有关部门书面申报操办事由、时间地点、宴请桌数、宴请范围、是否收受礼金等详细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操办。
晋安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六带头、六严禁”及《规定》,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移风易俗的表率。《规定》出台后,晋安区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深入解读文件精神,强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从简、廉洁原则,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全区风清气正的文明新气象。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旦发现顶风违纪典型问题,将坚持“零容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今年以来,晋安区积极贯彻移风易俗工作,成立由区委书记挂帅、区四套班子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将党员干部执行移风易俗工作相关规定情况作为一线考察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印发5份文件、召开全区性专题会议3场,全区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反对歪风陋习承诺书”,使移风易俗工作走上规范化。(晋安文明办)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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