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不能游离于版权规则之外
互联网时代,网络音乐迅速成为人们的新宠。与传统音乐相比,网络音乐制作成本低、方便易用,使一些平民歌手脱颖而出、迅速成为网红,在繁荣大众文艺方面,网络音乐确有独到之处。不过,当下我国网络音乐版权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这既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更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种种迹象提醒我们:不能让网络音乐游离于版权规则之外。
事实上,在此之前,相关方面已着手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2015年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版权局相关工作,及时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并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基本好转。
但是,要让网络音乐版权得到根本性保护,仅靠专项整治和行业自律还不够,必须要有更加系统完善的规则,以及他律和自律手段并用来共同促成。否则,就有可能治标不治本。
![]() |
![]() |
责任编辑:康金山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