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积极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文明风9月18日讯(通讯员 兰振兴)洛江区坚持把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作为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和深化“机关党旗红,建设新洛江”主题实践的重要内容,大力组织机关志愿者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行动。
一是组织文明交通劝导行动。部分文明单位和公安、交警部门组成文明交通劝导员志愿者岗位,在建成区主要交通路口,引导市民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乱停放车辆。二是组织文明言行引导行动。部分文明单位志愿者深入建成区各主、次干道和商业街的主要公交站点,引导市民相互礼让,有序排队上下车;在公交站点周围,劝导市民不乱丢垃圾、乱吐痰、乱停车,不影响交通安全。三是组织社会公德培育行动。区直相关单位志愿者在建城区无公交站点的主干道、非主干道、主要商业街,社区(小区)等公共场所,通过文明言行的劝导、分发创城宣传材料等形式,引导市民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城市形象,遵守公共秩序,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堆杂物、不乱停车、不占道经营、不乱张贴小广告。四是组织志愿服务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文明志愿者岗位安全、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等业务培训,督促上岗志愿者统一穿戴志愿者红马甲、帽子,佩带使用印有公共文明引导标识的红袖箍、指挥旗、口哨,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耐心回答路人问路,及时清除发现的垃圾、小广告,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
活动中,各相关单位始终把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工作列入文明(卫生)城市测评的重点内容,制定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的详细方案,对志愿者活动时间、任务、装备等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志愿者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工作,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良好氛围,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和城市公共文明程度。 (洛江区直党工委)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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