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对国歌法进行二审。草案二审稿明确,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初审稿相比,“构成犯罪要追究刑责”系新增内容。(8月29日《北京青年报》)
国歌,是一个国家形象的代表,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我国的国歌诞生于民族救亡的危急时刻,传唱于抵抗日战争的浪潮之中,闻名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前夕。无论是战争时期还是和平年代,它总能凝聚亿万中华儿女的声音,激励着无数中华儿女为了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可以说,不管任何时候,奏唱国歌都会带给我们庄严感和自豪感。
但近年来,社会上奏唱国歌出现了一些不得体行为。特别是由于缺乏法律约束,一些网站和所谓音乐人打起了改编、恶搞、调侃国歌的主意。有的把国歌的曲调做成手机铃声、有的用在商演迎合低级趣味、有的用在红白喜事随意播放……种种滥用、篡改和亵渎不仅让国歌变得非常不严肃,更是让国家形象受到了污蔑。笔者认为,国歌法的出台施行,不仅体现在以法律的庄严维护国歌的尊严,对于激发全体公民爱国情怀、增强国家观念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当前,对于这部即将施行的法律,一方面要宣传颁布国歌法的意义。也许有人会担心,今后唱国歌如果跑调或者忘词会不会构成犯罪而被追究责任呢?如果会,那今后谁还敢学敢唱呢?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一学一唱就能字正腔圆。这种想法显然是多余的。应该说,制定国歌法目的在于规范演奏国歌,维护国歌的神圣和尊严,让奏唱国歌更具有仪式感和庄重感,同时制止并纠正各种恶搞、滥用和亵渎国歌的行为。一方面要加强对正确版本的国歌进行全民宣传。除了要在一些重要节日和重大集会活动按照规定奏唱和播放正确版本国歌开展宣传教育外,还要通过各中小学每周的升旗仪式来开展日常教育。让全民普及了解国歌的词曲作者和歌词内容,还要了解国歌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所蕴含的精神实质。第三要及时纠正制止不规划奏唱、播放国歌的行为。特别是对于那些故意在大型场合或特定场所污辱、践踏国歌尊严或滥用、播放错误版本的国歌从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坚决给予惩处。(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洪春来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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