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8月8日讯 近年来,永春县以善为主旋律,论善、育善、学善、崇善、行善、享善,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地抓重点、重点抓,连续三年开展慈孝模范评选活动,推动全县上下陈规陋习相继破除,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公序良俗得以形成,社会风气得到较大改善。该县成为唯一一个连续三年参加全国农村精神文明经验交流会的福建省基层代表。
一、重宣传,成风化人抓引导
一是社会宣传造氛围。永春县向全县群众发出《倡导厚养薄葬 弘扬文明新风》倡议书5万份,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的社会新风尚。在全县各村(居)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宣传广告1000多幅,实现“立图”与“入心”同步。依托县、乡业余讲师团、道德讲堂、乡镇广播站、文化广场等载体,通过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出动宣传车等手段,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为推进厚养薄葬,移风易俗造浓氛围。二是新闻舆论明导向。在永春电视台、桃源乡讯、永春新闻网等县级媒体开辟《好人永春》专栏,积极宣传文明新风、慈孝工作正面典型,策划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在新闻媒体和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刊播。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在新闻媒体上反复进行曝光,形成警示效应。三是丰富活动出实效。组织开展“永春家风家训”征集、“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和“家+文化”建设活动工作,征集家风家训400多篇。开展“家+文化”建设活动工作,谋划白鹤拳、纸织画等10多个“家+文化”展示项目。开展“清明树新风、文明低碳祭扫”、“摒弃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等为主题的殡葬宣传活动,组织编排移风易俗文艺节目,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共识。
二、树典型,榜样标杆促带动
一是深化“民魂”内涵。去年来,我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以“民魂”为核心内涵的“美丽乡村·精神家园”行动,以“民魂”为工作理念,以全县60个县级美丽乡村为重点,强化以孝教人,以孝治家,以孝传家理念。以今年开展“家+文化”建设及“身边故事、共同铭记”活动为契机,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先进家庭文化,传递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尚。二是挖掘先进典型。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挖掘父母在世时,认真孝敬,细心服侍,以礼相待,父母去世时,节俭治丧,力行薄葬的“厚养薄葬”先进典型,从2015年开始,已连续三年开展慈孝模范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10名慈孝模范、30名慈孝家庭、15对孝子孝媳,为村民树立了一批可感可触、可学可敬的榜样,在全县“上慈下孝”精神,掀起了评慈孝,学慈孝新热潮,许多乡镇纷纷举办慈孝模范、家庭表彰大会,传诵身边的动人故事。县委、县政府对率先响应厚养薄葬倡议的桃城镇花石社区村民郑春生授予“文明市民”荣誉称号。三是发挥榜样激励作用。在厚养薄葬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下,全县爱老、敬老、孝老蔚然成风,“永春慈孝文化促进会”、“永春助困公益协会”等10多个民间公益协会以及志愿服务团体、中小学校纷纷开展爱老、敬老活动。全国文明村一都镇美岭村更是率先设立养老基金会,为村中60岁以上老人每月分发900-1200元的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很多党员干部家庭当天或隔天即办完丧事,基本遵守最多不超过3天办结的倡议,力求一切从简,让亲人走得更平静,更安详。
三、抓落实,整治监管共推进
一是落实惠民政策。永春县永春县投资1.5亿建设天景陵园,逐步扩展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范围,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殡仪馆守灵、告别设施建设,实行在殡仪馆内一条龙殡仪服务,加强殡仪服务行业管理,积极开展诚信、优质服务。二是整治突出问题。制定下发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开展豪华墓、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及“回头看”的工作实施方案,共整治“三沿五区”范围内的坟墓780个,发放整治绿化苗木6496株。各乡镇集中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喜事的陋习,倡导勤俭节约、守时守信,遏制讲排场、比阔气、慕虚荣之风;文化执法部门加大婚庆公司、西乐队、哭丧队从业人员的管理;民宗管理部门打击巫婆、神汉、算命先生等坑害群众骗取钱财的行为。公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占用市政道路等公共设施举办宴席、搭设灵堂拱门以及焚烧损绿、沿途抛洒纸钱燃放鞭炮、高音扰民等妨碍社会治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组织部门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文明节俭办事,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大操大办之风,为群众带好头,做好表率。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县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进展及时通报;公开大操大办婚丧事举报电话、举报箱,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
四、强保障,建章立制聚合力
一是强化工作规范,推动协同协作。永春县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文明办统筹协调,民政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文明委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乡镇全面履行属地责任,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共为的工作态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永春县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永春县整治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工作意见》等文件,与镇村层层签订以“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责任书,指导各乡镇、村(社区)将厚养薄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写入《村规民约》、《居民文明公约》,强化工作规范。二是完善“四会”组织,倡导群众自治。在全县范围内,推动各村(居)组织群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四会”组织,推选老党员、老干部、道德模范等乡贤能人担任理事会组成人员。“四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气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四会”章程和村规民约管人管事、维护公序良俗的作用,坚持道德评议“群众说、乡贤论、榜上亮”,红白喜事申报备案审核,遏制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现象,在全县形成管理依村规、办事找“四会”的新习俗。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实现常态长效。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内容。引导单位与干部职工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省级文明乡镇的干部职工红白事简办的比率要达100%,市、县级文明乡镇的干部职工红白事简办的比率要达到85%。引入文明创建通报机制,通报先进、推广经验,对推进缓慢、工作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降低文明单位级别,甚至取消文明单位评选,切实将移风易俗与文明创建进行实质挂钩,以文明创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争一流、上水平。
经一系列活动开展,永春的陈规陋习相继破除,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公序良俗得以形成,社会风气得到较大改善。但是,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农村社会风气由于攀比之风、思想道德滑坡、引导约束缺失等原因导致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今后,永春县将继续推动“厚养薄葬”为突破,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教育引导。把移风易俗作为“美丽乡村·精神家园”行动的重要内容,推进“德行”工程建设,用好善行义举榜、身边好人、慈孝模范等评选抓手,让孝敬、节俭成为农村的舆论热点和群众的自觉追求。
二是继续抓好“四会”建设。特别是切实发挥好红白理事会的积极作用,以红白理事会的管事率提升群众对红白理事会的知晓率。
三是继续造浓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一台一报一网的作用,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移风易俗活动开展情况,引导群众树文明之风。
四是继续开展文化育民。以永春县独特的“乡村文化广场”为载体,抓好“八个一”,潜移默化地引导农村形成新习俗、新风尚。大力开展针对婚丧事宜的志愿服务活动,遏制农村陋习,深化移风易俗。
移风易俗工作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面对新机遇、新问题、新任务,我县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把握其特点、持之以恒,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赋新内涵,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高潮。(永春县委文明办)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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