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志愿服务证明,是亵渎志愿服务精神、伤害社会公平正义的无德行为。本来,志愿服务是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进步,公民自愿付出个人时间及精力,为社会提供无偿、热情、友爱的服务。可以说,志愿服务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然而,当绝大多数大学生在老老实实、辛辛苦苦地从事着志愿服务,并时刻准备要将一腔志愿服务精神,内化成长期的社会服务意识之时,个别大学生却能用网购到的志愿服务证明蒙混过关,这让那些真心从事志愿服务的大学生怎不会产生心理不平衡?当弄虚作假者拿着足以以假乱真的一纸志愿服务证明,排挤他人,不劳而获,获得综合测评加分、奖学金评定、保研出国等机会时,更会动摇许多大学生的志愿服务意愿。当志愿服务的民意基础被严重动摇,志愿服务又如何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网购志愿服务证明是在为虎作伥,让所谓的“志愿服务”成少数人的牟利工具。志愿服务不能借公益之名行牟利之实。同样,志愿服务证明的开具、志愿服务信息的填写等与志愿服务相关的事项,也不能借公益之名行牟利之实。而那些在网络上贩卖志愿服务证明的商家则明显是以此牟利,他们制造虚假的纸质证书、加盖假章,还涉嫌违反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购买者则属于为虎作伥,如果用买来的这种证明求职,则涉嫌编造履历,违反劳动合同,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危险。
反思了网购志愿服务证明的危害,再来看看这个灰色生意为何能做成。有几所高校的老师表示,虽然志愿服务证明在加综测、评优评奖、保研出国等方面有优势,但学校只是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活动,不会强制,学校对志愿服务证明就不会严格审核。实际上,既然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能获得某些好处,有可能享受到甜头,学校理应加强审核,出现造假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学生取消某些好处,并进行批评教育。尤其是把公益服务算作学分的高校,更要防止志愿服务弄虚作假。
2015年,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建立志愿服务虚假证明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按照“谁证明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志愿服务虚假证明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对出具、伪造虚假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分别作出处罚,探索将其纳入单位或个人诚信体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从网购志愿服务证明盛行来看,这项要求在一些地方恐怕并没有实质性推进,这块短板当尽量补齐。
责任编辑:康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