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路段 仍有个别不文明行为发生 在解放南路街心花园广场前,记者发现一名市民正在翻越防护栏。“早上八点多看到一个六十来岁的老人家,扒着栏杆从下面穿过去,她手上提着很多东西,又走不快,那时候又是高峰期,后面的车子停下来让她,堵了一会。”正在晨练的王阿姨是附近居民,她告诉记者,以前这里翻越防护栏的人很多,现在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人这么做。 而在小溪桥灯控处,记者发现,一些市民在绿灯亮之前就在车流中开始走过斑马线。“这里是道路交汇口,车流、人流量较大,红绿灯等待时间也较久。”附近居民告诉记者。 在曹溪北路人民检察院前车辆转向口,三位小伙正肩并肩齐步横穿马路,动作整齐划一,看似帅气,却是一处危机四伏的“风景”。 一位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对行人乱穿马路的行为表示了极大的愤慨。“尤其是晚上开车,在有些的地方视线不好的地方,比如转弯口或者绿化带,有些人突然就蹿出来,要是司机反应慢一点的话,后果不堪想象。”他说。 交警: 相互理解是前提 文明出行更安全 记者从新罗区交警大队了解到,针对交通违法的行人一般可处50元以下的现场罚款;但目前大多时候还是以劝导、口头警告等形式为主。 该大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的新政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日前,龙岩市已正式实施。车辆要礼让行人,但也是在法规范围内,并不意味着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违法交通行为会被默许。“我们以教育为主,正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执勤时发现了也会及时加以劝导、教育。但最终还是要以群众自觉为主,希望广大市民切莫再存侥幸心理,要文明出行,遵守交规。” 不走人行道,在机动车道上横穿马路,是行人对事故存在的侥幸心理。这种行为背后折射出来的为了“方便”、“快捷”,抄近道,不惜“铤而走险”,或者对生命没有敬畏之心、过分自信的心态,在生活中也很常见。我们对规则意识的培养,对生命价值的重视,远远落在了对“效率”的追求后面,行人与驾驶者的素质是保障各方路权的关键因素。无论是驾驶者,还是行人,心中有规则,互相礼让,方可使道路畅通。(闽西日报记者李燕发 通讯员 邱译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