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我部高度重视,组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部领导及机关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部办公室,成立了以项目承办处室负责人、部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以及聘请的福建广业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支出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为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内设机构,副厅级。主要职能:履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职能,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文明旅游、诚信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等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测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依据《省文明委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闽文明委〔2016〕2号)开展本项目。
2、项目涉及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各类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年度测评工作。以美丽乡村、五古丰登示范点为抓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旅游活动,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
3、项目总体性目标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部署安排,使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提升,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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