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出台考核办法
文明风7月20日讯(通讯员 兰振兴)日前,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洛江区出台了建成区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建成区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
《考核办法》把周考评与月测评做为考核的基本方式,力求抓实抓细,落实到位。
《考核办法》明确了市容市貌、市政公用设施和占道经营管理等为周考评的基本项目和内容,由区城市管理考评中心和区行政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考评,并于每周定期书面报送区创城办进行内部通报。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墙根、树根、路缘石”的清扫保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确保市容市貌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展现“东亚文化之都”新形象。
《考核办法》对月测评项目进行细化,采取实地暗访、资料审核的方式,由区创城办牵头组织,必要时,由创城办会商执法局和考评中心共同开展。明确月测评成绩由区创城办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在“大美洛江”微信公众号公布。
据悉,洛江区把“创城”“创卫”活动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措施,《考核办法》要求区创城办、区效能办负责将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列入“机关党旗红,建设新洛江”主题实践内容和单位、个人年度绩效体系,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给予表彰、约谈与问责,力求激励和调动各界积极主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取得实效。(洛江区直党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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