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美丽乡村建设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5年,刘奇葆同志提出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明确了把人居环境美起来作为建设目标之一。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生态省战略思想,注重科学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用一个个美丽乡村,绘就了“清新福建”的好山好水好空气,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用长效机制来推动常态创建。出台《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乡村旅游“百镇千村”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不仅确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五年规划,还对各地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开展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和特色村创建工作进行了指导,打造了一批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集镇和旅游特色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投入机制,据不完全统计,2014、2015、2016年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每年约60亿元。各级资金的投入,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了农村品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县、乡两级污水垃圾清运、入村道路和主要河道保洁养护岗位职责,明确管理维护区域,引导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督促各地成立美丽乡村建设治理村民理事会,形成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治理模式。
坚持用环境整治来优化农村秩序。南平市在“美丽南平、宜居环境”动员大会后,仅松溪县就拆除整治了建筑面积100多万平方米。在整治环境的同时,南平市还着重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实施万人保洁的“百千万”工程,将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导入乡村,全市97%的行政村建立卫生保洁长效常态机制,“万人保洁机制”在全省推广。三明市所有乡镇和95%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模式得到推广普及。
坚持用文明村镇来示范引领。加大人居环境在各级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的占比,促进村镇按规划布局合理建设,推进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街道亮化工程;着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等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有效守护绿水青山。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级文明村镇5244个,有效地发挥了示范带动的作用。
2014年以来,全省整治3700多个村庄,共培育出150多个不同类型的可学习借鉴、复制推广的美丽乡村示范典型,如田园风光型的长汀县南坑村、永春县姜莲村等;传统特色型的尤溪县桂峰村、平潭县白沙村等;乡村旅游型的长泰县山重村、永泰县芋坑村等;环境整洁型的海沧区西山村、古田县溪岚村等;改善提升型的顺昌县口前村、南靖县坑尾村等;新村建设型的城厢区涧口村、新罗区黄地村等。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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