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出台文明县城创建网格管理办法
文明风7月17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水平,近日,闽侯县出台文明县城创建网格管理办法,以网格创建促进县城整体文明提升。
一是合理划定网格区域。将县城甘蔗及周边相关区域,以主次干道、社区街巷为分界线,划分为31个网格;各个网格由四套班子领导担任责任领导,责任人由2到3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每个网格配联络员1名。二是明确网格管理职责。网格机构(指包段领导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查摆网格内与文明县城创建有关的市容市政、公共交通、市场经营、文化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及时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网格辖区内的单位、街道村居等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构建信息管理平台。构建闽侯县文明县城网络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发文明县城APP管理软件,在“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开设管理页面,以无线通讯网络为依托集成地图查询、问题收集、任务派遣、落实反馈、公众参与、综合评价等多种信息数据,实现多部门对文明县城创建日常管理信息共享、快速响应有效推进文明县城建设与管理。(闽侯县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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