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进一步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文明风7月14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营造积极创建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连江县委文明办组织创建办巡查组,加大对县直各有关单位的检查力度,下发通知至县直各单位,如若发现以下不达标情况,文明办将向文明委汇报,建议在文明单位考核、推荐、评选时对该参评单位作不予推荐、暂停参评、暂停或建议暂停文明奖处理、直至取消或建议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处理:
1、各乡镇、有关单位(学校)工作人员在摩托车、电动车上安装遮阳伞;
2、工作整改不到位,被创建办巡查组给予两次黄牌警告;
3、没有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周边环境脏乱差;
4、文明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需按照文件要求在显著位置看到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利用楼道墙面、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宣传橱窗,流动展板,宣传册、桌卡提示牌等、做好公益广告宣传)。(连江县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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