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是建设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和必要前提。可以说,没有文明市民,就没有文明城市。反之,如果一个城市拥有足够多的文明市民,那么建设文明城市就会事半功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既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一套务实管用的组合拳。
要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市民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主要受益者,理应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市民在参与文明城市建设中受到的教育,比起光听生硬的说教效果要好得多。参加过交通文明劝导的市民,违反交通规则的可能性就要大大降低。比如重庆市江北区开展“我是江北小交警”活动,组织小学生周末参与文明劝导等活动。通过一个月的亲身实践,孩子们切身体会到文明出行的重要性以及交警叔叔阿姨的辛苦后,不仅自己不闯红绿灯还督促父母要遵守交规。这就是参与的力量。因此,政府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激发市民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中来,让市民在参与中自我教育,并带动身边人加入文明城市建设的队伍。
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舆论,主要包括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媒体上,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曝光,让当事人“羞愧难当”。另一方面,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不文明行为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许多地方发动市民随手拍“找茬”,并在人流集中的大屏幕上播放,就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的好做法。当然,也要发挥舆论的正面激励作用,对于爱护环境卫生、乐于助人等文明行为,要不遗余力予以表扬。
要充分发挥法治的震慑作用。曾经,国内醉驾屡禁不止,再怎么苦口婆心地宣传教育,效果都不好。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明显加大了对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此后,醉驾大幅减少。如今,行人闯红灯、乱扔垃圾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行人还不听从劝导,甚至恶语相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从法律上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从今年4月起,重庆交巡警开始对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处罚,翻栏杆、闯红灯可能被罚20元,就是要运用法治的力量,来惩戒不文明行为。
此外,还要综合运用模范带动、文化传承、开设文明讲堂、建设书香城市等举措,多管齐下,以一套务实管用的“组合拳”,打赢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攻坚战,努力实现“城市文明你我共建、文明城市你我共享”的良好局面。(桂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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