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将对许多网上行为设立实名认证,旨在给网络营造一片安全、诚信的清爽空间。
20年前,互联网正式接入我国,犹如平地一声雷改变了中国网民的工作生活方式以及思维习惯。如今,网民足不出户就能一键搞定吃穿住行等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其产生的边际效应还在不断呈现,将给网民带来更多的惊喜。
然而,正如硬币的正反面,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空间时常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网络欺诈、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也在困扰着网民,严重损害了网民的利益,互联网乱象亟待整治。鉴于此,一部规范网络行为的《网络安全法》呼之而出,而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实名制”。
有人说,如果网络安全法为解决网络安全问题设计了系统化方案,那么实名制则是其中一把“金钥匙”。以往,一些网友之所以敢在网上肆无忌惮地发表不当言论,就是利用了网络的虚拟属性作遮挡,掩盖了自己的庐山真面目,让人不易发觉,也增加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查处难度。而这种言论如果任其泛滥,不仅会让网络变得乌烟瘴气,也会影响到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网络实名制则提供了基本的追溯机制。“凡经过必留痕”,使得网络空间的行为不因技术的虚拟性而陷入无法追踪、无法追责的混沌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网络用户,使其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净化了网络环境。
网络实名不意味着隐私公开,网络实名制的到来也让网民产生一些隐忧。如何保证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如何保障网民正常合法的言论自由,《网络安全法》在推出实名制维护网络秩序的同时,也制定了周密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因实名制带来的公民信息泄露之忧。
网络实名制付诸实施,给网上行为套上“紧箍咒”,不仅从法律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也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然而,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出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让虚拟网络真正诚信起来、清朗起来,还需要互联网管理部门依法治网、“逗硬执法”,对破坏网络秩序和安全的行为“零容忍”;需要信息服务商和提供商,自觉承担起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既把好网民信息的“出口关”,也要守好匿名者的“入口门”;寄希望于网民加强自律,文明上网、依法上网,不在互联网上发布违反法律规定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环境,如此既是互联网企业之福,也是广大网民之福。(戎小平)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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