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6日讯(通讯员 吴彩云) “取之于文明,用之于文明。”近日,永安市委文明办印发《永安市社会志愿者联合会会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永委文明办〔2017〕10号),规范和加强社会志愿者联合会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来源于文明队伍。永安市社会志愿者联合会活动会费,有一个取之不竭的“稳定来源”——即由全市200余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学校、文明社区缴纳。
用之于文明创建。使用途径主要有六:一是资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项目,三是进行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四是开展志愿服务培训,五是用于表彰奖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六是用于推动志愿服务事业交流与合作等方面项目和活动。
服务于文明事业。一是关爱服务类,主要包括助老爱幼、扶贫助困、帮教助学、扶弱助残等志愿服务项目;二是公共文明类,主要包括交通秩序、旅游文明、卫生整治、行为劝导等志愿服务项目;三是社区服务类,主要包括护绿保洁、便民服务、治安联防、公益捐助等志愿服务项目;四是健康救助类,主要包括医疗救助、健康宣教、心理援助、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项目;五是环境保护类。主要包括环保宣传、植绿护绿、动物保护、环境治理等志愿服务项目;六是赛会服务类,主要包括语言翻译、礼仪接待、安全保卫、赛事后勤等志愿服务项目;七是宣传教育类。主要包括文体活动、科普宣教、禁毒宣传、全民阅读等志愿服务项目。
出台《管理办法》,意在规范和加强社会志愿者联合会活动经费的管理,提高活动经费使用效率,确保活动经费运行安全,为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管理办法》共14条。明确了会费管理使用须坚持“合法性、专款专用、支出合理”三大基本原则,确保会费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全部用于申报审批表所规定的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做到符合支出合理、节约、高效。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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