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诚信建设平台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创建> 文明监督 > 正文
四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http://wmf.fjsen.com 2017-05-26 09:56:04 叶智勤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台公宣)近日,福州市公安局宁化派出所民警在台江区宁化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四名男子黄某、徐某、张某、黄某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违规燃放烟花和鞭炮。四人被宁化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立即责令四人停止燃放,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0元。

案例点睛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上述案例中,四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未顾及自身及他人安危,有可能引发火灾,危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相关部门应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康金山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福建人大网福建省政协网省委统战部福建网信网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福建共青团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福建文艺网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食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厦门文明网漳州文明网泉州文明网三明文明网莆田文明网南平文明之光龙岩文明网宁德文明网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福州新闻网厦门网泉州网漳州新闻网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